年休假计算器:先算应享天数,再算未休补偿
分清新入职、正常在职与离职三种情形,正确填写累计工龄与折算天数。
学完能做到:能算出本年度应享年假、未休天数,以及未休年假应另付的 200% 补偿。
前置准备
- 累计工作年限(含此前单位,不是只算本公司)
- 月工资(用于折算日工资)
- 本年度已休天数
- 若当年入职或离职,需要剩余或已过的日历天数
分步操作
5 步-
填累计工作年限
累计工作年限包含此前所有单位的工作时间。满 1 年不满 10 年年假 5 天,满 10 年不满 20 年 10 天,满 20 年 15 天。
提示:不是「在本公司满几年」,而是自首次参加工作起的累计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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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已休天数与月工资
填写本年度已经休过的年假天数;月工资用于把未休天数折算成金额,日工资按 21.75 天折算。
提示:如果只关心还剩几天,月工资可以留空或填 0,结果会只显示天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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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入职或离职时勾选折算
勾选「按在职天数折算」后,填写折算用天数:入职当年填「剩余日历天数」,离职当年填「已过日历天数」。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。
提示:折算公式为「当年应享天数 × 在职天数 ÷ 365」,结果是向下取整的整天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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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取未休补偿
如果存在未休天数,结果会显示「未休年假应另付(200%)」。这是除正常工资之外的额外部分;连同正常工资,合计为日工资的 300%。
提示:算例:累计工龄 3 年、应享 5 天、已休 2 天、月薪 10000 元,未休 3 天,额外补偿约为 2758.62 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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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存计算结果作为证据
把应享天数、已休天数、未休天数和计算日期截图或记录。离职结算时,这些信息比口头回忆更有用。
提示:年假记录以公司考勤系统为准,计算器只用于交叉核对。
常见错误
- 只按本公司工龄计算,忽略此前单位的累计年限。
- 把折算天数填成 365,导致当年入职也按全年计算。
- 把 200% 额外补偿理解成总共只付 2 倍工资;实际是正常工资之外再付 200%。
- 已休天数记错,导致未休补偿偏高或偏低。
动手练习
用你的累计工龄和本年度已休天数算一次,核对考勤系统里的剩余年假是否一致。